常志强律师亲办案例
签订离婚协议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来源:常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2
浏览量:938

[前言]
现实中,有不少拟离婚的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由于一方反悔,最终一方拿着离婚协议书没能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那么,在之后的离婚诉讼中,双方曾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能否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呢?

本案有以下三个法律看点:
一、离婚协议书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证据。
二、离婚诉讼中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应当举证有利于维持婚姻关系的证据,而不应当举出夫妻感情不好方面的证据。
三、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
为什么需要请律师代写离婚协议
1、离婚协议是离婚时的宪法。离婚协议书是有关离婚权利义务的约定,是离婚时处理小孩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处理其他后续问题的全部约定。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时,民政局收取备案,盖章确认,增强了其公信力。 
2、离婚协议是避免后续纠纷的法宝。一份好的离婚协议,应当内容严谨,语言准确,设计合理,切实体现当事人的意识。同时,一份好的离婚协议应当预见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事先设计预防。
3、离婚协议是后期维权的利器。离婚协议签署后,一旦后期出现纠纷,或者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形,良好的离婚协议恰好成为当事人维权的利器。其失去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获得弥补。
4、律师可以写出优秀的对当事人有利的离婚协议。律师知晓离婚协议容易出现的问题,也熟知法律规定,更重要的,律师知道怎么样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知道如何对协议做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设计。经过律师把关的离婚协议,不仅能够有效避免遗留问题,避免纠纷;即便无可避免地发生纠纷,离婚协议也能成为你维护权益的文本。
5、离婚协议也需要对着三个问题作出明确且合法的约定。当事人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不是说没有法律效力,而是出在很多存在法律问题,或者因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或者无法实际履行。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之间约定,一方放弃对小孩子的抚养权或者约定一方永远不能够看望小孩等等,都因违法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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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志强
  • 执业律所:
    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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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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