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具有相对性,如果提起合同违约之诉,就不能再起诉他人,而侵权之诉则可以,因为对方有过错;
2、举证责任不同,因为合同之诉只要合同相对方违约,即便是因为第三方原因,只要举出对方违约情事,就可要求其承担责任;侵权不同,侵权之诉需要举证损害事实存在,对方过错,过错与侵权之间的因果关系;
3、可选择的责任不同,违约不可诉精神抚慰金,仅限于实际损失;侵权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即抚慰金;
4、合同之诉,具有无因性,不考虑过错对于赔偿的折抵,而侵权之诉,对方过错,可以减轻另一方的责任,按照过错大小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可选择之诉的主动权,在于受损害方,这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据,使受侵害的权利获得最大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