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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区别和共同点
来源:葛弋慧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6
浏览量:727

一、  竟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共同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上述规定,竟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共同点是:

1、 均为了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事项;

2、 约定即生效,不论是否约定了补偿或保密费。

二、  竟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区别

1、 竟业限制是约定义务,而保密协议是法定义务,无论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都要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就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明示的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劳动者均应承担商业秘密的保守义务。区别在于: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保密约定的,应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若双方不存在保密约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劳动者侵犯商业秘密的范围内,通过侵权诉讼来追究劳动者违法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其保护秘密的范围仅限于法定意义上的商业秘密,而不包括用人单位的其他秘密。

2、 竞业限制义务和保密义务限制的行为不同

  竞业限制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某种专业、服务或经营某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在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后,既不能到与本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的产品、业务相同的产品和业务。 

保密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离职后自己使用或向第三人泄露、披露其在本单位工作时获得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其并不限制劳动者从事竞争业务或到竞争企业工作的行为。

保密义务相对于竞业限制义务而言,其限制程度较弱,不像竞业限制义务那样,限制劳动者利用在本单位获得的保密信息和技能就业的机会。 

3、竞业限制义务和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同 

竞业限制义务的存在是有期限限制的,在职的竞业限制期限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体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劳动合法法规定的2年期限。 

而保密义务的存在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只要作为保密协议对象的商业秘密仍然存在,那么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一直存在。 

4、竟业限制补偿和保密费的支付时间和要求不同

竟业限制补偿是离职之后支付,在职期间即使工资约定包括竟业限制补偿也是无效的,离职之后还是要按照规定或约定支付竟业限制补偿。

保密费不是一定要支付的,即使未支付保密费,劳动者也要承担保密义务。在职期间工资中约定有保密费可以证明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

5、追究法律责任的途径不同 

竞业限制的义务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权利、义务的一部分,因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应首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合同中存在保密义务约定的情况下,因违法保密义务发生纠纷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选择权,既可以选择劳动仲裁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也可以通过普通的民事诉讼,追究劳动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

一方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或附件,其本身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一部分,该部分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可以适用劳动仲裁程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199969号)。

另一方面,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也是一种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利,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侵权诉讼追究劳动者的侵权责任。 

三、  最高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四)对竟业限制的新规定(201321日施行)

1、竟业限制无论是否约定补偿,都对双方有效。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解除竟业限制的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要支付违约金(法规没规定违约金数额,一般可约定为竟业限制补偿的3-5倍,如果过高或过低可以要求法官调整)。

2、未约定竟业限制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补偿。如果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注意: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可高于、也可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

3、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累计3个月未支付竟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竟业限制约定。注意:企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协议的,无需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也无需支付单方解除的额外经济补偿。

4、竞业限制期内(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企业可以随时单方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协议,需支付已经履行的竞业限制期间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还需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5、劳动者违反竟业限制约定,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竟业限制义务。(实践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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