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民事行为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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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人合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