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峥嵘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执业三境界(2006年7月5日法制日报登载)
来源:苟峥嵘律师
发布时间:2006-11-03
浏览量:482
 

著名的文学理论家王国维先生曾说过:“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

在律师行业打拼多年之后,用王老先生的话对照律师的执业经历,感到甚为贴切。

 

第一种境界为“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殊《蝶恋花》)

 

这种境界告诉我们,从事任何一个行业之前,对这个行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认识。在从事律师工作之前,我们通常对这一职业有着非常美好的憧憬,这种美好的憧憬来源于媒体的宣传,来源于影视作品。特别是港台的一些影视作品,律师往往以正面形象出现,在法庭上纵横捭阖,常常把被害人问得痛哭流涕,把检察官驳得体无完肤。加之在人们的思维中,律师是高收入阶层已然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因此,一旦我们有幸踏入这一行业,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成就感、自豪感。

但是,接下来的问题就让这种美好的憧憬大打折扣。

首先是生计问题。初出道的律师由于社会资源的缺乏,接案率极低,只能给一些老律师打打下手,有时几个月都难得接一个案子。一方面缺乏收入来源,一方面又要承担一大笔费用,什么注册费、办公费、管理费、应酬费,压得律师喘不过气来。因此,出道之初,很大一部分律师不仅没有稳定收入,还要依靠家人的接济生活。

其次是面子问题。在踏入律师行业之前,认为律师是一个很受尊重的职业,做律师很有面子。哪知办案之初,由于缺乏与人交往和沟通的技巧,经常被当事人呼来喝去。到法院去办案,从立案之始就要看法官的脸色,恭恭敬敬、唯唯喏喏,还动辄被法官以各种理由训斥。在法庭上希望一展自己的雄辩英姿,哪知没说几句就被法官打断,让你交代理词。

别的不说,仅就这两个拦路虎,就足以在入道同行心中形成强烈反差。也可以说形成了一道坎。能否越过这道坎,进入第二种境界呢?应该说,律师行业的淘汰率是相当高的,很多律师由于不堪沉重的压力而另寻他途。最近几年律师行业的人数基本没变就说明这一问题。如果能超越这一阶段,就进入了执业第二种境界。

 

第二种境界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蝶恋花》

 

经过三到五年的打拼,律师终于建立了自己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有了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由于律师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这种稳定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为了维系自己的社会关系,开拓新的案源,办好手里的委托事项,律师成天奔忙于各大司法机关,各个顾问单位,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事务所之间,属于自己和家人的时间被压到极致。这时又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与当事人的关系问题。由于受案件本身及种种非主观因素的限制,案件的办理结果往往并非律师所能控制。但当事人往往只看重结果,认为请了律师钱也不用还了,责任也不用负了。当事人往往对律师抱有很高的期望。官司打赢了,往往认为该赢,官司打输了,往往迁怒于律师。所以律师行业经常说一句对当事人不恭的话,叫“当事人当时是人”。

二是执业风险的问题。

律师是一项风险极大的职业。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保存证据,诉讼策略等,哪一方面没考虑周全,就可能会面临赔偿。特别是代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刑法306条犹如悬在律师头上的一把利剑,稍有不慎,就会面临司法报复。随着案源的增多,职业风险也相应加大。

三是健康问题。

律师行业压力大,生活无规律。而且为了工作,为了应酬,经常需要喝酒,一喝就喝得酩酊大醉。和律师打交道的人,不是做生意的就是大盖帽,都是酒场好手,酒杯一端,好办好办。这种种原因导致律师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而由于面临生存压力,律师欲罢不能,往往是边吃药边工作,很少能有时间专门住院治疗。因此,律师中英年早逝者不在少数。

如果能有幸渡过前两个阶段,那么恭喜你,你有幸进入律师执业的最高境界,那就是:

 

第三种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辛弃疾《青玉案》)

 

通过长期的努力,律师无论是在法律运用方面,还是在与人交往方面,都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在社会各界建立了广泛的影响,和政界要人交往频繁,是这个部门的顾问,那个领导的高参。至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自有助理打理,自己只需帮助把关就行了。

虽然案源络绎不绝,但律师完全可凭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不愿办的小案、伤神的案,或者不接,或者交出去。今天这里去讲学,明天那里去布道。座上无白丁,席间尽贵人。

如果律师真的有幸进入这种境界,只需注意一点,就是戒骄戒躁,不要目中无人、目空一切。应该说,律师生涯定可划一个圆满的句号。到这时,你才能体会到律师行业的真谛,也才能长叹一声,发出一声感慨“看来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

 

虽说律师的执业生涯大致可概括为这三种境界,但在中国目前这样的环境下,能达到第三种境界的律师可谓少之有少。绝大多数律师都在第一种境界和第二种境界之间苦苦挣扎,第三种境界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但是,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深入,通过我们律师群体的共同努力,律师的社会地位一定能提高,律师的作用一定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律师的合法权利一定能得到更好维护。到那时,我们每个律师心中的梦就一定能实现。

以上内容由苟峥嵘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苟峥嵘律师咨询。
苟峥嵘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19好评数0
广元市利州东路545号福苑商务酒店4楼(军转干对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苟峥嵘
  • 执业律所:
    四川慧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208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广元
  • 地  址:
    广元市利州东路545号福苑商务酒店4楼(军转干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