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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不留名——一种畸形的道德观
来源:苟峥嵘律师
发布时间:2006-11-03
浏览量:726

一直以来,做好事不留名都作为一种值得提倡的、应该大力宏扬的道德观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大概与中国人的内敛性格有密切的关系。

做好事不留名的程序大致是这样的:                       

做好事——别人要求留名坚决不留,或者做了好事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默默离开——受助者努力寻找好心人,甚至登报,上电视,打广告——经多方寻找,终于找到了好心人——受助者感激涕零,各种媒体竞相报道,大加褒扬。

一方面,我们的传统道德宣扬知恩必报,另一方面,我们的传统道德又谴责知恩图报。这两种道德观矛盾地统一了数千年。

受助者总想找到帮助自己的好心人,一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二来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回报恩人。而做好事者总是试图回避,即便自己内心很想让别人知道,又总觉得主动承认做好事不妥,会被认为是图回报才做好事。而当被被动地找到后,似乎自己的道德境界会就此升华。

我们仔细地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实际上做好事不留名已经跟不上时代步伐了,从一个时期内应当提倡的道德观演变成一种应该废弃的、陈腐的、畸形的道德观。

首先,这种做法不能适应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无形中浪费很多社会资源。

一件本来很简单、很直接的事情,因为做好事者不留名陡生枝节,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本来做了好事后主动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或者在知道别人打听自己时主动与受助者联系,就会省掉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不至于让受助者满怀歉疚,四处打听,甚至出钱做广告,让一件原本非常简单的事情人为地弄得很复杂。

其次,这种做法很自私,只照顾自己的内心感受,而忽视了受助者的心理感受。

我们的传统道德要求知恩必报。因此,如果不能以某种方式感谢恩人,受助者会始终感到良心不安,心里的一块石头总是落不了地。而另一方面,助人者由于担心自己主动承认后会承受负面的道德评价,因此,即便知道受助者在多方打听自己也不愿意主动承认,即便理解受助者感恩之心也不愿意主动去满足。这种想法其实很自私,只顾自己的内心感受和别人对自己的道德评价,却没考虑受助者的内心感受和心理平衡。

再次,这种做法不利于宏扬助人为乐的美德。

我们中国有句俗话,叫“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因此,在人们的感觉中,好像做坏事的很多,做好事的很少。而实际情况可能正好相反。之所以出现好事不出门的情况,与人们在做了好事后藏着、掖着,不愿意别人知道或者不希望主动的让别人知道这种畸形的心理有关。而受助者本来心存感激之念,但由于要找到做好事者很麻烦,因此不得不放弃。而很多的好人好事便因此而湮没于时间的长河中,不能得到及时宣传,不利于树立正气,宏扬助人为乐的美德。

因此,笔者认为,不要再把做好事不留名当做是值得提倡的事情,应该大力宣扬做好事留名,让做好事者更加理直气壮。

做好事何须不留名,留下你的尊姓大名,给受助者一个感恩的渠道,给社会多一份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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