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礼辉律师主页
叶礼辉律师叶礼辉律师
132-7276-3162
留言咨询
叶礼辉律师亲办案例
以案解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纠纷及其防控(1)
来源:叶礼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9
浏览量:370

改建项目实际系承租人发包,该工程款的工程款由实际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工程款的承租人支付 

1)案例:

甲公司租赁给乙公司某厂房,后乙公司在征得甲公司同意后向外发布改造该厂房工程之信息。丙公司先与乙公司签订工程总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甲公司只负责立项,乙公司承担总承包合同发包人的法律责任。收到该项目发包人甲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丙公司又与甲公司签订了总承包合同。乙公司实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并与丙公司盖章确认工程最终审定价。丙公司应向谁催讨工程余款? 

2)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付工程余款责任,甲公司无责。

3)防范对策:

A、工程款支付主体应该是实际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工程款的发包人;

B、发包人与工程所有人有可能不是同一的,故要特别小心,最好请工程的所有人对发包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内容由叶礼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叶礼辉律师咨询。
叶礼辉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3568好评数89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132-7276-316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叶礼辉
  • 执业律所:
    重庆佰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15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2-7276-3162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