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四川广聚律师事务所系攀枝花地区以经济类法律服务为中心、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专家型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覆盖企业兼并重组、债务清收、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等多项领域。为维护本所团队合作模式的有效运行,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保障新加盟律师具备良好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引进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引进律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 引进人才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公告、律师自荐或第三方引荐;
(二)提交加盟意向及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四)笔试及面试;
(五)本所人才储备委员会予以试用期考察;
(六)签约。
第四条 引进的人才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诚实正直,锐意进取,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三)善于沟通,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认同团队工作模式;
(四)独立工作能力强,处理事务反应敏锐;
(五)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系统。
第五条 各岗位具体条件:
(一)专职律师
国内外知名院校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在房地产/金融/财税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兼职律师
国内外知名院校法律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在国家核心刊物有两篇以上法学论文发表。
(三)律师助理/实习律师
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在省一级刊物有两篇以上文章发表(每篇在500字以上,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可折抵市级刊物三篇文章)、或在市一级刊物有五篇以上文章发表(每篇在600字以上)。
第六条 自愿加盟本所者应提交书面意向,相关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本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所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考试。
第七条 人才引进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当天,在本所题库中随机选择两套试卷,在本所指定地点笔试。笔试时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查阅任何资料。
第八条 笔试时间可预约,原则上周末进行。每套试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上午8时30分至10时、10时10分至11时40分。
第九条 两套试卷总分为200分,其中客观题170分,主观题30分。笔试结束后,当天下午13时告知成绩。笔试总分超过130分,即可通知参加面试。
第十条 面试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13时30分进行。面试时在本所题库中随机选定五项题目,面试由本所人才储备委员会随机指派三名委员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10分钟内告知面试是否通过;对于面试未通过者,本所不告知理由。
第十一条 面试通过后,即进入试用期,由本所人才储备委员会予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职业素质、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为一个月。
第十二条 考察合格的,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对于考察未通过者,本所不告知理由。
第十三条 对于本所急需、并且十分优异的人才,经本所人才储备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十四条 加盟本所人才的待遇,根据本所的薪酬制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本所人才储备委员会予以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已由本所所务会议于2012年12月10日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