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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谈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来源:许义娜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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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每一个纳税人都能达到税法的要求是不现实的,我们的税收法律是很难遵从的,有些要求太高脱离了社会的实际,有些条文无法适应中国的14亿人的从农业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所有状况。但是,不是每笔税款的少缴都能最终认定为偷税,客观事实上的偷税和法律认定的偷税有很长的距离要走,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一切法律后果均在未定状态。法律上的偷税要有证据证明,并且要求执法程序合法,充分的证据和执法程序合法都是税务稽查要做的工作,而现实中税务稽查工作也并非完美无缺,税务稽查中的违法行为均能构成执法瑕疵致使全过程无效。所以做为偷税者逃避惩罚的机会确实存在;另一方面,纳税人被冤枉的情况也是有的。

 
所以,在税务稽查进户检查阶段,就是和税务机关博弈的开始,请一位有经验的税务律师帮助您处理,制定一套应对方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税务稽查不是在解决问题,他们更多的是在制造问题。
 
穿着税务制服,拿着稽查通知书上门的时候,难免让会计紧张。为什么稽查让纳税人恐惧?纳税人在恐惧什么?
第一因为他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的工作成果与纳税人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第三个原因是担心稽查人员滥用权力,第四个原因是担心稽查人员不滥用权力。但很多稽查人员并没有经商的经验,他们对于商业的法律基本上是一知半解,特别是大学生税官们,他们在税法的适用上遇到的困惑比纳税人还要多,由于缺乏经验,很多执法由说理变成了蛮横和推脱责任的循环,这自然让纳税人陷入了困境之中。
稽查查的是什么?他们所检查的并不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情况这样冠冕堂皇的话,这是新闻稿上和教科书的书面用语,也是税务稽查人员打算蛮横无理的最好借口。在工作过程中,稽查人员与会计会面对同样的问题,什么是法律上的事实?法律上的事实如何构成税务上的事实?什么是构成税务事实上的证据?在查清这些事实之后,法律适用的问题就迎刃而解,所以难点不是在税法的适用,而在于纳税人的事实如何构成了税法上的事实。任何铁案都要有铁的证据支撑。
 
应对税务稽查的思路
 
税务问题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
税务上的事实首先是一个法律上的事实,只有在法律上事实的成立的基础之上,在去思考它是否能构成一个税务的事实。比如销售收入,这是一个会计、税务、经营中常用的术语,在会计上解释成销售商品或服务而带来的现金流入。它首先是销售商品或劳务。而销售收入的基础在法律事实上的销售行为,而销售行为的证据必须达到《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合同法》本身包含了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形式和法定内容,这是形成销售收入的基本事实,这些合同本身已经包含了与纳税有关的所有信息,缴纳哪种税、纳税金额、缴纳时间、纳税地点等等,这些内容正时税务稽查人员要核实的内容。当这些内容与会计帐簿、报表上的数字相互印证时才有法律上的意义。
而一般的企业管理中,由于追求管理分工的科学化、精细化,在企业机构设置中,将销售与会计是设立为截然分开的两个部门,各自独立处理各自的事务。销售部分负责签订销售合同不考虑纳税是如何安排的,而财务部门只负责记帐、纳税不参与销售合同的制订。这样就在日常管理中,将销售收入的过程被人为分割成两大部分,这两部分没有时间上的衔接,自然有些纳税人在收款和寄发票的过程中屡屡出错,无形中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和管理内耗。由于法律框架和财务框架相互牵扯,不能形成合力,时间一久会动摇企业管理的总框架。
 
税务律师应该如何开展工作?
税务律师可以推演税务稽查、司法部门的推理过程。
法治社会的环境下,法律就是工具,也沦为了一种武器,既能伤人,也能伤已,只看谁用的娴熟。在所有的与从事法律的职业里,只有律师没有预设立场的,而且只为他的委托人服务的。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在遇到纳税问题时选择向税务律师咨询,并得到专业意见往往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更少,比司法程序有更少的威胁性。
 
(一)研究既往案例和现行法律重复税务执法过程。
 
在一个复杂的市场经济社会里,立法中制定的规则最终需要在司法判决中得到确认,一般人对于合同法与税务法规、会计规则在司法中如何确认的没有什么把握,而执法程序的可重复性原则起着社会协调器的作用。税务律师的重要工作就是重复税务部门、司法部门法院采用的推理过程。根据这个推理过程,为想要在法律的基础上解决纠纷或制定计划的纳税人提供专业意见,当然完美的专业意见不应只是合法的,还要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因为纳税人的经营不只是追求合法性,而是以赢利性为首要目标,所以税务律师的目标是保证客户在合法的框架下赢利。
 
(二)制造法律事实从而制造法律后果。
 
法治社会追求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只有留下清晰痕迹的事实,才能构成最终的法律事实。所以法律后果变成了可以人为追求的结果。职业律师是为了制定计划和解决纠纷而研究法律的实际运用,所以让律师选择或制造具体的法律事实是可取的。尽管在交易发生之前,许多法律上的假设还没有被正式确认为法律规则,但律师能够在交易发生之前预测这些假设的后果,将纳税人的计划和遇到的纳税问题,按照税务稽查处理案件的推理过程进行推演。并在执行过程中,有目的地保留必要的证据,据此争取得到法律上的最终承认,而法律能够承认的恰恰是执行这些合同过程中的所留下的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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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许义娜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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