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身份证:
乙 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于200*年**月**日结婚,于200*年**月*日婚生男孩/女孩**,因双方感情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1、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2、 婚生男孩/女孩**随甲方共同生活,乙方每月支付***元抚育费(每月支付一次)至18周岁止。乙方对婚生男孩/女孩**随时有探视的权利。
3、 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1、***;2、****;3、***归甲方所有;1、****、2、***,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和债务。
4、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名后立即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08年 月 日 2008年 月 日
提示:
双方自愿离婚的,首先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共同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也可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起草民事起诉书到“常住地”的法院办理(到法院办理自愿离婚,需要的证件: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有孩子的,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或者能证明的户口本等)。
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结婚证、自己的身份证、有孩子的,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或者能证明的户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