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风律师亲办案例
军人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夏天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27
浏览量:411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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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安广世纪大厦231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夏天风
  • 执业律所:
    广东益诺众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4*********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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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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