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泰州律师>海陵区律师>孙裴团队律师 > 律师文集

为法律援助洒下公平正义的阳光

作者:孙裴团队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8-03 16:01 浏览量:954

为法律援助洒下公平正义的阳光

作为一个执业十年的律师,我常常在想,自己走入这个行业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生计?就业的道路有很多,我选了这行,还是为了理想?从上中学时候确实就有了这个想法;是为了匡扶正义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我想可能看上去是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无论是否会有非议,我确实认为这才是我选择这个行业的目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普遍提高。尽管如此,贫富差距依然很大,社会的弱势群体依然存在,他们可能连一点点的法律基础都没有,当他们碰到纠纷时应该怎么办?申请法律援助!

执业十年以来,我代理过很多法律援助案件,委托人都是生活条件比较差的。每次办理完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我都感受颇多,总结一下办理过的这些法律援助案件,受益匪浅。我想,作为民革党员,我的感受应该让大家知道,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举一个我在2009年办理的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与诸位分享。

2009年9月,我接到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让我承办市区一个雇员损害赔偿案件。当我去了解案情时,我震惊了。委托人是一个年近五十岁的女性,她在酒店上班时被大火严重烧伤,烧伤面积达40%,绝大部分是深二度烧伤。当事人住院一个多星期就花去几万元,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酒店却推三阻四,仅以借款的名义垫付了一万元。而当事人家老两口本身生活就很清苦,面对巨额的医药费,心里又急又气,根本拿不负责的雇主没有任何办法,走诉讼途径又支付不起律师费,无奈之下找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见到我来,老两口顿时松了口气,他们说:“就怕律师不肯来帮我们,我们家穷,又不能给您什么好处,您一定要帮帮我们。”当事人焦急的心情溢于言表,我急忙安慰好他们,细细听他们讲述案情,并记录下重点内容和当事人的要求。对于当事人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从老两口简陋的居住环境我就已经感受到他们生活上的困窘,现在巨额的医疗费已经成为他们压在肩上几乎无法放下的负担。

在接到这个案件之后,我有两个选择:一是选择走劳动部门工伤赔偿程序,二是以雇员受损赔偿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在这个问题上,我必须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对于这笔赔偿款的迫切需求。于是,在作了一番考虑之后,我认为走劳动部门工伤赔偿程序时间和周期较长,程序较多,而受援人又急需用钱。所以,我在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立即拟好诉状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期间又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商量,竭尽全力调查获取相关证据。

2009年11月4日,该雇员受损赔偿纠纷一案终于开庭审理,最终与对方达成和解,由被告赔偿委托人出院前各项损失73841.51,元,并约定了履行给付时间,我以为这次援助算是完成了。结果,被告却没有按时给付,甚至躲着不见。这个时候我的当事人已经出院,可仍需护理和治疗,看着老两口茫然无措的模样,我作出了一个决定:继续为老两口把执行部分做完,帮他们把钱实际拿到手。我一边整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要的资料,一边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及时反映给执行法官,最终执行到位了全部款项。按理说,这时候应该完成任务了。但我想了想,他们老两口真的就已经过好了吗?显然不是,因为之前要求赔偿的只是出院前的各项损失,还有出院后的护理费、误工费和第一次诉讼中没有提出的残疾赔偿金。于是,我再次向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请缨,接受了第二次指派,继续为其维权。第二次开庭时,被告因为心虚没有出庭,由于证据确实充分,法院接受了起诉意见,判决被告赔偿我的当事人各项损失53632元。随后我又再次担任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的援助律师

整个案件讲完了,虽然该案被评为2009年度——2010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但我更要说的是感受,弱势群体在这个社会还是占据很大比例的,无论何时,走到哪里,法律援助的工作都不会停止。对于每个律师来说,进行一定的法律援助是一种义务,而对我来说,作为民革的成员,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则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我和我的团队帮助过很多困难家庭,给他们维护合法权益,但这条路很艰辛,要做到真正全面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应该得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让公平与正义比阳光更灿烂!

在线咨询孙裴团队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2256

  • 好评:34

咨询电话:1861662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