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时,怎样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0-10-13
浏览量:1078

  我和丈夫因性格问题时常发生争吵,夫妻关系也已恶化,我下定了离婚的决心.可丈夫因为面子总不肯离婚,还扬言说如果我要离婚,家里的财产一点也别想带走.日前,我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又担心他真的会转移财产,到时候,我又没有证据,岂不是会很吃亏?请问,有办法防止他独占家庭财产吗?

 

衷震律师解答:

  你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手段,防止你丈夫企图的实现。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下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要提醒你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之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所以,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

  另外,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仿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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