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事故发生后, 是与对方和解还是起诉?起诉有什么好处?
来源:周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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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出院做了伤残鉴定后,就可以来解决赔偿问题了,向对方索赔一般就是俩种途径,一种是通过交警大队进行调解,和解结案,另外一种就是走司法途径,通过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结案。鉴定后,双方能够顺利和解,拿到自己应得的赔偿是件非常好的事情,既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也能节省双方时间;但是和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在办案当中在接触很多受害者,完全不知道赔偿的项目,也不知道项目的标准,就和对方调解了,明明能够得到足额的赔偿,却非得求着对方和解,结果只能得到相对于应得赔偿款的一小部分;等了解后往往都后悔不已;所以在受害人做了伤残鉴定后,本律师团队建议受害人走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这样能够保证当事人能够得到足额的赔偿金;比如,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在调解的情况下是非常低或者没有。特别是农村户口在城市务工的外来人口,如果有相关工作、居住证明的,完全可以通过诉讼参照城镇标准来赔偿。但是如果是调解的话,只能按照农村户口来进行赔偿;获得的赔偿就相差一倍。另一方面,现在车辆一般都买了保险,所以受害人也没必要担心到时候拿不到钱,只要向法院起诉,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就直接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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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勇
  • 执业律所:
    四川金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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