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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工作策划方案
来源:朱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6
浏览量:998

公司法务工作策划方案

、公司法务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一)受聘担任法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

1、就公司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应邀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对有关经营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帮助公司建立法律事务机构,进行法律培训、教育;

4、优先接受公司指令代理参加具体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等以及代为办理经常性法律咨询以外的活动。

(二)公司经常性法律服务的内容

1、常规的法务工作项目

1对公司常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增强企业规范管理,使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企业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意识;

4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促使企业规章制度得到正确贯彻;

5参与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6对与公司有合作、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防范潜在风险;

2、在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的一般性服务

(1)根据要求对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包括对企业法律形态的选择、风险防范等提供指导性意见;

(2)根据要求协助起草、审核设立公司、企业过程中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准备相关材料;

(3)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组建和运作提供专业建议;

(4)列席公司、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5)对公司歇业、终止、清算等活动过程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协助公司同相关经济主体谈判、签订协议、合同等,从事与合同风险防范方面有关的一般性法律服务

(1)完善合同订立、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包括对合同主体资格、条款、担保、履行以及合同救济等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性措施;

(2)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制定书面合同的合同审查或管理制度;

(3)统计公司、企业常见合同类型,制定常用类型合同范本;

(4)建立合同审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合同统一保管和备案制度;

(5)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加强合同相关单据、发票等证据的收集、保管管理;

(6)建立公司法务参与合同订立、审查制度;

(7)建立合同缺陷定期审查、汇报制度,完善弥补合同缺陷、漏洞;

(8)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协助对书面合同书的审定、签章事宜;

(9)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法律评估,对有关谈判结果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对相关项目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4、公司、企业其他经营、管理方面的一般性法律服务

(1)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协助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关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协助有关财会专业机构起草、修订及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供指导性意见,杜绝财务管理法律漏洞;

(4)协助有关税务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工商管理和税务筹划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5)清理债权、债务管理,筹划、实现相关债权,完善相关程序;

(6)参与债权转让、债权投资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7)指导企业资产出售、拍卖、变卖及抵押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8)参与专项投资项目的税务筹划,对税务专业机构的意见材料提供书面意见;

(9)参与企业担保、反担保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0)其他与经常性法律服务有关的专项服务项目。

二、办理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一)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二)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相关事宜;

(三)办理商标申请权转让、商标转让以及许可使用等相关合作事宜;

(四)处理商标权有关权属争议,办理有关协商、申诉事宜;

(五)依法对相关商标侵权行为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办理相关法律事宜;

(六)办理其他有关商标权法律事项。

三、提供一般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建议书

(一)对涉及民事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对涉及刑事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对涉及行政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对其它非诉讼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对公司的行政人员、职工的一般性法律问题提供免费咨询,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四、起草各种法律文书

(一)起草民事诉讼类各种文书:如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民事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二)起草刑事诉讼类各种文书:如辩护词、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等法律文书;

(三)起草行政诉讼类各种文书:如行政起诉状、代理词、行政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四)起草非诉讼法律事务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如起草合同、公司章程、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五、其它需要公司法务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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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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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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