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萍律师文集
居委会是“用人单位”
来源:刘兰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27
浏览量:790

     实践中,我国也向来承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适格的劳动合同的主体和劳动纠纷诉讼的当事人。

以上内容由刘兰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兰萍律师咨询。
刘兰萍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51好评数0
甘肃省天水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兰萍
  • 执业律所:
    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703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甘肃-天水
  • 地  址:
    甘肃省天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