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支付保险金
小王于2012年驾车上班时撞伤一老妇,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受害方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小王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12万元,小王承担40万元。
小王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是50万元,且有不计免赔险。
上述判决生效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王实在无力承担这40万元赔款,就向保险公司求助,申请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协助理赔。但保险公司只愿意承担25万元。还有15万元的差距。
小王后求助律师。律师经过案情分析,决定:以小王作原告起诉保险公司,同时列受害方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直接向原告指定的第三人支付保险金40万元。
后经过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第三人支付保险金40万元。
陈心刚
201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