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于何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很多的疑问,潍坊离婚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做一下详细的解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