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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范围、区别)
来源:麻俊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06
浏览量:2640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范围、区别)

 1、一般来讲,劳务分包人仅提供劳务即通常所说的“包工不包料”。

“包工包料”属于专业承包,“包工包辅料”以提供劳务为主,并且辅料价款所占比例不大的,不改变劳务分包的本质,一般认为属于劳务分包

2、劳务分包情形 1、木工作业;2、砌筑作业;3、抹灰作业;4、石制作业;5、油漆作业;6、钢筋作业 ;7、混凝土作业;8、脚手架搭设;9、模板作业;10、焊接作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12、钣金工程作业;13、架线工程作

3、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区别

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承包人将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将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承包人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而工程分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的管理是协调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承包人的内部事务,

     具体区别:1、合同主体不同,前者是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后者总承包人与专业承包人。2、合同标的不同,前者是劳务作业,提供劳务,提供劳动力,后者专业工程(除主体结构施工外)3、合同对价不同:前者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的劳务费,后者是工程款。4、劳务分包无需建设单位认可,后者经建设单位认可才有效,再分包为无效分包。建筑司法解释  第七条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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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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