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艳兵律师亲办案例
把违法超载当消费太过荒唐
来源:范艳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03
浏览量:510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江西乐平的交警部门搞了个超载执法的创新,违法超载采用包季、包年制,即车主只要交1900元可保一个季度不罚款,交8000元就能保证一年不罚款。看了这个报道,我觉得乐平的交警部门太有才了,太有山寨精神了!敢想敢做。但我要问的是,乐平的交警领导们有没有考虑过这个执法创新是否合法、合理。

首先,包季包年的罚款方式缺乏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就是需要查清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而包季包年的罚款违背了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因为包季包年的罚款缺乏对每次违法事实的调查,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另外,虽然该措施减少了当场罚款的频率,节省了警力,但是该措施却更大限度地刺激了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正如电话套餐用户的心态,能多打就多打,要不就吃亏了,包季包年的车主肯定更会是无忌惮的超载,本来可以不用超载的也要想办法超载,以求最大限度的追逐利益,若包季包年的车主能取得比以前更大的利益,那么那些没有包季包车的车主必将趋之若鹜的要求包季、包年,这样一来超载现象就会更严重,但这和行政执法的精神却是完全相违背的,行政执法的首要目的就是要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超载超限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重要因素,存在普遍性、经常性,若不经严格防范只会造成更多马路杀手,乐平交警部门的山寨执法创新与行政执法目的是背道而驰的,它只会成为违法超载的通行证,把违法超载等同消费来处理,是很荒唐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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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范艳兵
  • 执业律所: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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