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律师亲办案例
继承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来源:杨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5
浏览量:503

近日,接到很多当事人电话,咨询有关继承房屋过户需要准备材料的问题;本律师在此以塘沽区房产过户的程序和流程为例,进行归纳和总结,希望大家可以相互借鉴:

1.塘沽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电话:25305486

1.1继承人身份证、户口薄;

1.2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

1.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1.4继承人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1.5继承人有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判决书。

1.6代为继承或转继承的应提交相关关系证明。

1.7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属证明、财产清单。

1.8设计遗嘱继承的应提交经公证的遗嘱,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

1.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弃权人应亲自到公证处作出书面的弃权声明书。

1.10委托他人代为办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1.11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塘沽地税,办理免税申请(原件+复印件)

2.1公证书。

2.2房产证。

2.3继承人身份证。

3.房管局,办理过户

3.1公证书。

3.2地税免税证明。

3.3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4土地证(原件)。

3.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6继承人本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

以上内容由杨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勇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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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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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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