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雷律师亲办案例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
来源:余雷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3
浏览量:665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限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三)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继承中的被转继承之人可以是被死亡之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

  (四)代位继承之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之人的任何继承人。

 

以上内容由余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余雷律师咨询。
余雷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7好评数8
达州市通川区荷叶街关帝庙巷73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余雷
  • 执业律所:
    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17*********94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达州
  • 地  址:
    达州市通川区荷叶街关帝庙巷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