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亮律师亲办案例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永远不嫌早!
来源:陈锡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2
浏览量: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此外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一般分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根据上诉规定,也就是说,聘请律师,可以从侦查阶段开始。在律师办案实践中,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往往无法见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方面,因为不知其被羁押后的情况而焦急,另一方面,又因为缺乏应对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而无所适从,此时,如果聘请律师,则律师可以和被羁押的人会见,将会见情况向亲朋反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转达家人对他的问候,也可以向公安、检察机关初步了解他涉嫌犯罪的情况,如果属于误捕、误抓、或者发现司法部门有执法不文明的情况(如:对犯罪嫌疑人殴打等情况),还可以代为申诉、举报。对于需要取保候审的,也可以向办案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以上内容由陈锡亮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锡亮律师咨询。
陈锡亮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49好评数3
长宁区宣化路300号南塔18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锡亮
  • 执业律所:
    上海维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57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上海-上海
  • 地  址:
    长宁区宣化路300号南塔18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