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健律师亲办案例
2010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来源:蓝健律师
发布时间:2010-10-12
浏览量:1008

2010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

项          目

标准(元)

备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451

区统计局提供的二○○九年统计数字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980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35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231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2358.5

4

分 行 业 城 镇 单 位 在 岗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农、林、牧、渔业

15840

采 矿 业

24381

制 造 业

24012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6835

建 筑 业

24612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3157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1901

批发和零售业

23254

住宿和餐饮业

15853

金 融 业

56919

房 地 产 业

2537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78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3402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99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2587

教   育

2813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0826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32451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3979

5

住宿费每人每天

110

自治区财政厅桂财行[2007]第44号通知

6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40

注:

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以上内容由蓝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蓝健律师咨询。
蓝健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920好评数0
  • 咨询解答快
柳州市东环路228号双福大厦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蓝健
  • 执业律所:
    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2*********41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西-柳州
  • 地  址:
    柳州市东环路228号双福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