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英臻律师亲办案例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及应注意的事项
来源:粟英臻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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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当事人对外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一旦发生纠纷,那书面合同就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直接证据,合同中不同的一句话甚至一个标点符号,将会有不同甚至相反的意思表示,那么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编号:

    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不会给合同编号,认为这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在实践中合同编号是判断一份合同是否为倒签的有利证据之一,如以时间先后顺序为编号的,则签订在前,编号则在前。

    2、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传真、甚至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

    (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

    是个人的,至少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传真、邮箱等内容。

    是单位(或企业)的,应写明:单位或公司全称、住所地(注意住所地和注册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建议都注明)、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甚至邮箱等。

    签订合同前,应注意核查对方的有效证件,是个人的,核实身份证;

    是单位的,核实其营业执照,同时注意营业执照是否还年检,是否已被吊销,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公司的电脑咨询单。同时,可以将营业执照、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备查,还应注意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有权签订合同、是否有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忽略的事项就是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认为这些不重要,实际上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情况下出现纠纷后当事人的住址确定诉讼管辖地点的依据,也往往是与合同有关事项通知的送达地址,甚至是判断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                          

    (2)、合同中的具体经办人、授权代表或项目经理的问题

    在合同特别是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是由具体的经办人、授权代表或项目经理来实际经办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会签署许多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但是,发生纠纷时往往会出现合同当事人对其代表所签署的对其不利的文件不予认可,这时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得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提醒各位,在签订合同或相应文件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由合同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确保经办人代为办理的一切事项有授权,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避免日后造成纠纷本人不认账的情形。

    3、合同的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合同中必须把标的物的情况写清楚,主要包括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品牌等。此外还可以使用一些图纸来表达。

    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标的物,有的买卖产品、有的是加工产品,有的是建设工程,还有的是合资开办公司。无论签订合同是要做什么,一定要把该标的物的情况详细说明;二要对与标的物有关的权利归属、权利限制及权利和风险转移的时间注明清楚;三要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有权履行本合同,即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政府批文,对方是否已经取得。

    4、质量和数量

    质量主要是指:合同要求标的物必须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殊标准(当然当事人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标的物的数量必须准确具体,包括数字准确和计量单位准确。如标的物面积如何计算,不能使用模糊的表述,如一批、一车等。

   5、价款和酬金

    合同中价款要求,注明单价和总价,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单价或总价发生变化的,必须把变化的计算依据或计算方法说明清楚。

    此外,合同中还需要写明价款和酬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或者其他的方式都要写明。同时建议写明有关款项的收款账号,同时为了预防合同当事人故意拖延收款以寻找借口解除合同(如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建议在合同中注明收款人变更收款账号的通知义务。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是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是否违约的重要因素,履行期限应该是具体和明确的,最好能用确定的日期来表述。履行期限最好不要采用推算的方式来确定,更加不应采取不确定的事项来确定期限,如在某人取得有关证件后   天内支付。

    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合同的履行地点要明确到某市某路某号,履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也应明确和具体。合同履行地点往往是标的物风险转移的判断依据,如买卖合同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话,一般情况下履行地点是判断应由那方承担损失的依据。同时,履行地点也是发生纠纷后,确定法院管辖的依据(合同特殊约定除外)。

    7、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由于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往往关系还较好,很多当事人都不好意思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但是这样往往是留下了隐患。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往往可以明确甚至加重当事人的违约(或毁约)成本,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一般的违约条款,分四层意思:

    一是什么是违约行为;二是如何计算违约金;三是怎么计算损失额,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额怎么计算;四是违约达到怎样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目前,我国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仍然是存在且还是比较严重的,当事人往往都希望在自己的“地头”上解决纠纷,因此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就非常重要。该条款的内容一般有:首先明确约定是通过法院还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只能二选一),其次,如果约定通过法院解决就应明确是通过那方的法院解决,目前我国法律只允许选择合同当事人一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同时还应注意不能选择级别管辖。

   9、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除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法律的强制性义务之外,双方还必须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比如声明保密、声明真实等。

    10、合同的附件

    与合同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国家标准、批文等应当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合同附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另外,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等,虽然不是合同的一部分,但亦与合同有关,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可列在合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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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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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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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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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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