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芳华律师亲办案例
我市律师事务所如何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来源:邢芳华律师
发布时间:2006-10-18
浏览量:1572

我市律师事务所如何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      邢芳华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律师业的蓬勃发展及扩大,特别是我国以加入WTO,在外国律师事务所将不断涌入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新形势下,对我市律师事务所的现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存在着规模小、规范程度不够和没有形成专业化的问题,这样就无法抗衡来自国内外规模律师事务所的冲击,所以为了我市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要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可是如何才能使我市的律师事务所达到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呢?我认为,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想完成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必须结合当地的自然因素,如地方经济状况、人口数量、城市规模、企业的发展情况、平均生活水平等。结合我市,要完成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首先应当确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但是在完成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过程中必须有所侧重,即要进一步阐述三者的关系,从发展的角度看,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与规范化是专业化的前提和基础,专业化是规模化和规范化的一种结果和体现。同时,专业化又为规模化和规范化创造了发展的条件,但是真正的实现目的却又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资金分配机制贯穿着发展的始终。

首先,规模化的含义就是要求律师事务所必须使从业人员、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抗击能力达到一定的规模或标准,也就是说首先要解决从业人员和资产的数量化,这是前提条件。如果从业人员和资产偏少则无法实现规模化,那么如何解决人员和资产的问题呢?我想要运用好管理机制和资金分配机制。目前我市中小城市,要想发展规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公司化管理,即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去管理,那么,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可设置如下:

 合伙人大会                  1律师研讨委员会

                                          2、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部

组织机构改革  所务会(执行和经营管理机构  3、刑事部

                                          4、民事部

              监事会或监事(监督机构)    5、非诉讼部

                                          6……                          

以上合伙人的大会相当于公司的股东会,是非常设机构,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有全体合伙人组成,讨论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所务会由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由合伙人大会选举产生,对内执行单位业务,对外代表单位属于常设机构,负责招集合伙人大会,执行合伙人大会的决议并决定律师所的经营计划和具体管理方案。所务会下社律师研讨会及各部门,律师研讨会相当于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由所务会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定期召开,研究讨论各部门负责人上报的疑难案件,为承办案件的律师把关和提出可行性建议。监事会(也可设一至两名监事)负责对单位的财务、政务及律师违法办案进行监督,同时结合律师事务所实际要相应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上述组织机构设置体现了规范化。另外为了能充分实现规模化则要吸收从业人员和扩大律师事务所的资金积累,那么就必然考虑到资金分配制度。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的资金分配体制单一不利于执业机构的规模化发展。我认为在规模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可以允许各种分配机制并存,具体如:(1)按营业额比例提成;(2)按月完成定额任务,余额为个人所有;(3)基本工资制度,即保证基本工资,当然是由律师事务所给这类从业人员分配案件,由专业人员去完成,律师事务所从收取的代理费中提取高比例的数额归律师事务所,从业律师从中获取低比例的提成以保证自己的基本工资。多劳多得,这中分配方案特别适合没有案源的年轻律师的心愿,是广聚年轻律师的一个很好途径。上述分配方案中每一类都很适合其存在的人群,按照从业人员的意愿选择自己的分配制度,这样可将更多的从业人员聚到一个律师事务所,同时,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情况提取公积金,来扩大资金积累,最后完成律师事务所规模化。

在实现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的过程中,逐渐尝试着进行专业化分类,分类时先粗化逐渐细化,不能绝对的专业化,只是有目的的相对侧重专业化,如专业性强的案件尽可能由专业部门律师承办或协助。同时,要进行专业方面的人员培训,最终逐渐完成专业化的目的。

总之,使我市的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是必然趋势,但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决不是一促而就的,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始终结合好三者的相互关系,运用正确的方法和有力的手段,最终使我市律师事务所顺利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以上内容由邢芳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邢芳华律师咨询。
邢芳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74好评数0
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三段2---49号(西客站对过)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邢芳华
  • 执业律所:
    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0607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锦州
  •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三段2---49号(西客站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