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北省住房城乡保障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府法办[2011]30号),黄石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房地产、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及规划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清理工作专班,负责对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涉及征地拆迁内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从文件制定依据是否有效、征收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征收标准是否到位、实施征收条件是否合法、征收对象的权利是否保障到位等方面进行审查,经清理决定,废止《黄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石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定>和<黄石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定>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因国家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决定废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石市城区非农建设征用土地年产值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黄政办函[2004]54号)。同时为适应全市城镇征地拆迁及房屋征收工作的要求,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相关规范管理政策措施,严格规范实施征地房屋拆迁行为,满足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黄石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