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鸿智律师亲办案例
人 责任和担当
来源:尹鸿智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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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什么?人是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这是从哲学的角度所得到的定义,其实作为人本身,有的人生活很轻松,有的人生活很艰辛,根本没有人思考人本身是什么的问题。人就是人,还需要去思考自己是什么吗?每天都活生生的存在,做着他自己想做的事情。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自问一下,我们作为一个人,在宇宙中存在一生,有没有自己需要或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呢?一个人从生到死几十年,从一个哇哇坠地不懂事的婴儿,到一个可以独立生活并且可以做事的成年人,从参加工作至退休,再到垂暮的晚年,直到故去的那一天,说来人生如此的漫长,但在历史的长河中,其实也只不过就是一闪。那么,人从生到死的过程应当怎样渡过,应当有什么样的责任,又应当有怎样的担当?是值得每一个人思量的问题。

   人自从出生的那一时刻起,其实就已经承担着一种自然的责任,那就是传宗接代的责任,这既是人的本能,也是一种责任。这种责任是能够使我们人类得以繁衍生息,享受自然生命延续的责任。这种责任不是人所独有的,是其他动物本身也具备,但就是这种自然的繁衍,人也是与其他动物有区别的。那就是有理性的繁衍与不理性之生存的区别而已。哲学家认为:人类和其他存在生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是理性生活,而其他生物则是非理性的生存。理性生活是可以理性的规划自己的行为,不断的超越自己本身的生存状况。没有理性的生物,其生存是自然的繁衍和繁殖。不可能有超越自我追求的目的性。所以,人在追求自我价值超越的过程中,就赋予了社会属性。这就是责任一提起责任,人们就会想到人的家庭责任和工作责任,如果上升到人的社会责任 ,绝不仅仅是这两个具有简单意义上的责任。最近我看了台湾作家龙应台在80年代出版的《野火集》,看了之后有很多的启发,该书在25年后的再版时,有很多台湾作家和大陆的作家,也包括一些东南亚各国的文化名人,很多学者对《野火集》的社会意义发表了他们自己的感想,其中也包括我们大陆的著名文史学家余秋雨先生。他们对龙应台《野火集》对整个台湾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做了积极和高度的评价。在我看到25年后的再版发行中,台湾中山大学教授余光中先生这样说:在五四之后七十多年,龙应台再次象梁启超那样披上启蒙先锋的战袍,用直接而有力的杂文来揭示社会的弊病,那笔锋,介于胡适的理性与鲁迅的感性之间,把握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揭露时弊,所以,在当时激起了有心人普遍的共鸣。描写台湾当时的社会现状,《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生气没有用吗?》。其反应的都是当时台湾普遍存在的问题,给人们揭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要人们能够用自己的思想去独立的思考社会问题,用人最理性的思维去认识当时的社会,认识作为人的社会使命与责任。每个人只有自觉承担人的社会责任,才能不愧于时代所赋予人的社会使命。看完后自己想到了很多,也反思了很多。纵观历史发展,从帝王君主到士卿大夫,从达官显贵到黎民百姓,只有敢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人,才会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他们的足迹,只有敢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人,才会永垂不朽于千秋万代。

  端午节刚刚过去,它是纪念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节日,屈原是战国末期楚国人。他虽忠事于楚怀王,但却屡遭排挤,楚怀王死后又因顷襄王听信谗言而被流放。约公元前二七八年,楚国的都城被秦兵攻破,屈原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眼看国破之难,却又无法施展自己的力量,他忧心如焚,在极端失望和痛苦中,来到了汨罗江岸,在江畔渔父见而问之曰:大夫何故至于斯?”屈原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渔父曰: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哺其糟而歠(chuò)其酾(shì)?屈原曰:“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于是抱石自沉。两千多年过去了,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只算短短的一瞬,可是尽管大江东去,暮往朝来,屈原的爱国形象却依然留在人们心中。所以,人们每到端午节那天,都要在江河里划龙舟,包粽子纪念屈原的爱国精神。屈原所表现的是一种责任,一种爱国却不能为国效力的责任。他虽然报石落江而自沉,但他写下的千古《离骚》,却成为历史上伟大不朽的诗章。他以另一种使命和责任呈献给后人,也可称之于人生之责任的典范。所以,在纪念屈原的同时,要知道屈原忧国殇而涂炭的亡灵。不忘我辈责任之使命。

  人不但要有社会责任感,还要勇于为社会与人的责任而担当。担当是什么?担当就是专门做某事的人,要勇于承担重任和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敢于承担责任要有一种勇气和魄力。担当是责任的承受,独立思考,独立做事,独立自醒。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积极主动的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做贡献,实现人生价值。那么,作为一个人来讲,担当就社会责任的意义上讲,应当是在其位谋其政,不辜负人民、社会和历史赋予的使命和责任。公务员的担当是要心中装着人民的重托,体恤民情,为人民服务;法官的担当就是要依法办案,不为权贵和利益的诱惑而贪赃枉法;律师的担当是既要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也要追求事实的真实和法律的公正。公民的担当是要勇于对违反社会公益道德的行为说不,用自己的民主权利表达自己的民主意愿。人如果能够担负起社会所赋予担当的责任。那么社会的机体也就能够担当起历史的使命了。在这里我想讲一下寒食节与清明节的故事。它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晋国。当时晋国国君次子叫重耳,为了躲避国君宠妃的加害,就带领部分大臣逃离晋国,他带领的人在深山中迷了路,连续几天找不到东西吃。就在重耳绝望的时候,他叹气的说:“重耳饿死是小,只怕晋国的老百姓没好日子过了。”这时,跟随他的大臣介之推听到后非常感动,想到重耳在落难之中,仍不忘自己的子民,将来必定是个贤明的君主。于是介之推割下自己的肉,煮熟了给重耳吃。重耳知道这件事后,感动得流下眼泪说,你这样对待我,我该如何报答你呢,介之推回答:我不求公子的报答,只希望公子记得我今天割肉侍君的一片忠心,日后多关心百姓的疾苦,做一个清明的国君。这个故事反应的是一个将成为君主的重耳,对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对自己国家子民的担当,介之推作为一个臣子,也是为了让重耳能够生存下来,割下自己的肉而侍奉他,其表现的也是一种社会的担当。后来重耳真的当上了晋国的国君。他为了纪念介之推不谋求官位,隐居深山被大火烧死的忠诚,确立了寒食节与清明节,以此提醒自己要清明从政,善待百姓的千古佳话。其表现的是一种极大地社会担当。在我们纪念传统节日的同时,更应当思考一下,我们今天应当怎样担当历史赋予人应当担当的社会责任。在此,我想起了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在当年就职演时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的美国同胞们,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问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不要忘记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古往今来,名人辈出。帝王将相有几个名垂青史,万古流芳的总是那些忧国忧民,为民请命、造福百姓的有志之士。讲社会责任,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是一种社会的需要,也是一种人理性生存与科学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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