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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胡志会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4
浏览量:354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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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胡志会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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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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