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林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分居二年不能自动解除婚姻
来源:程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0
浏览量:920

“夫妻分居满二年能否自动解除婚姻?”,我本以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法律常识性问题,但每年都有不少离婚当事人咨询这同一问题,在此,我以一个案例来做出回答和分析。

王某和程某结婚多年未有儿女,双方感情因此趋于平淡以至经常争吵,再加上老人期待早日抱上孙子的唠叨,王某提出离婚,程某一时不能接受就没有同意离婚。脑子有点发热的王某一气之下选择外出打工,并在外地重新找到女友李某,二人经过相处后结婚。然在婚后不久,王某就接到法院传票,伤心难过的程某以王某触犯重婚罪而将其告上法庭。王某一脸无辜的找到我,诉说“我是在和程某分居二年后结婚的啊,我和程某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是因为分居已达二年而自动解除了吗?”感到很可笑又很生气的我作出如下解答:

首先,无论分居多少年,婚姻都不会自动解除,最终还必须协商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无法协商一致的,还必须起诉,由法院对争议问题进行判决。

其次,《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该规定的意思很明确,即:因夫妻感情不合的原因造成分居,分居时间满二年,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经过法官调解不能和好的,应判决离婚;该规定是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是衡量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绝不能理解为自动解除。

本案例中王某的错误理解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侵犯了程某的人身权利,最终导致其重婚罪名成立,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王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赔偿程某各项损失5万元”。所以说,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不要刻意回避,要积极主动解决问题,不能和好的,就尽快离婚,没有必要故意拖延对方,拖延对双方都是一种伤害。 夫妻分居二年能自动解除婚姻      来源: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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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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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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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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