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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可以冻结消费者的保险
来源:文桃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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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保险够保险吗?》的案例中,我提到了“法院查封、冻结、划扣”的问题,在本文中我就来谈一谈:法院是否可以冻结消费者的保险?

 

案例:

某保险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如下“某某保险公司:关于A与B离婚纠纷一案,***号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冻结A在你公司的123456789号保单。”

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收到通知以后,查询客户A在该公司的保单,总共两份,分别为123456789和987654321号。该工作人员立即冻结了A的两份保单。

 

法律评析:

  •  法院等司法机关以及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法行使职权冻结单位或个人的财产,包括不动产、银行存款等各种形式的财产。
  •  保单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种,也可能成为被冻结的对象;因为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实践中对于保单是否适合冻结、如何冻结等有不同的观点和操作方法,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 收到有权机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通知书的内容协助执行。

 

  1. 在本案中,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立即协助执行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是正确的,但擅自将冻结的范围扩大到另一保单的做法是错误的,客户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纠正错误行为,保险公司的错误行为因此给客户带来损失的,客户有权要求赔偿。
  2. 实践中,某些司法机关作出的冻结、划扣的决定可能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仍然应当执行,但为了有效维护客户利益和客户关系,可以告知客户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异议。

 

因为客户自身的婚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保险公司近几年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查封、冻结和划扣,只有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保险公司才能准确理解和执行司法机关的决定,尽可能避免客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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