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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前或者起诉后另一方有故意转移、消灭证据,该怎么办
来源:杨丽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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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前或者起诉后另一方有故意转移、消灭证据,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有故意转移、消灭证据,以逃避责任和债务等行为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所谓证据保全是指为了防止证据的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经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证据预先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2)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在一般情况下,证据保全应由诉讼参加人申请。在没有诉讼参加人申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起诉的同时或者起诉之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书。具体证据保申请书可以参见本书附录司法文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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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丽施
  • 执业律所: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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