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贤律师亲办案例
为权利而斗争
来源:孙贤律师
发布时间:2010-06-06
浏览量:265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 的:人人被造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独立宣言 感谢先贤们孜孜不倦的追求和艰苦决绝的斗争,人类的文明才得以一代一代薪火相传,并在近代诞生了平等的观念,而与之相随的,则是在政治层面民主和法治理念的兴起和实践。在当今的世界,这些观念和理念已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充分深入到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权利,不再是一个理想的名词,而成为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成为为法律所保障的一种群体意志。但不可否认的是,任何制度都难以完美,任何平等都难以绝对,权利既为一种利益,则必然为他人所窥视,并容易遭受他人之践踏。为权利而斗争,也是权利内涵所延伸的应有之意。律师,即为权利斗争而产生的一种制度性需要,为权利而斗争,是律师的一种天然职能。 律师,视法律为信仰,视权利为根本,视斗争为实践文明发展的必经之路。律师是法律的忠实拥护者和实践者,律师,为坏人辩护,并不表示他站在坏人一边,而是因为他必须站在法律一边。正义,永远是相对的正义,正因为有了律师,正义的天平才不至于倾斜。 律师,也是社会和谐的需要。作为权利的对立面,任何权力皆具有天然的侵犯权利的倾向,而约束权力的边界,对于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至关重要。律师,传播法律,实践权利,维护正义,是民众权利意识觉醒的先行者,是防范权力滥用的重要力量。 为权利而斗争,是为每一个律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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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贤
  • 执业律所: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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