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孟杰律师亲办案例
刑事案件家属须知
来源:梁孟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06
浏览量:571

一、关于刑事案件办理期限的法律规定

1、逮捕的期限:公安机关一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个阶段一般需要10-14天)

2、侦查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补充侦查的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4、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5、法院审理的期限: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关于委托辩护人的法律规定

1、委托辩护人的范围:(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委托辩护人的时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近亲属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三、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权利

1、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3、辩护律师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5、在法院审理阶段,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法院案卷、参加庭审活动、为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等。

四、刑事案件律师费收取标准

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刑事案件实行按阶段分段计算律师费,具体如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
  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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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梁孟杰
  • 执业律所:
    广东山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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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44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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