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宇律师亲办案例
工伤认定程序
来源:李宏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0-05-30
浏览量:467
1、 工伤发生,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义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2、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那些材料? 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 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5、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的事项?    应当载明:(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后置程序? 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由李宏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宏宇律师咨询。
李宏宇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395好评数4
  • 咨询解答快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3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宏宇
  • 执业律所: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23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