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律师亲办案例
丈夫赌博恶习屡教不改,妻子起诉离婚能否或支持
来源:某某律师
发布时间: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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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赌博恶习屡教不改,妻子起诉离婚能否或支持 昨日,市民陶女士给报编辑部打来热线,他说两年前,她丈夫张某下岗后开始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自2008年开始,张某痴迷于赌博,刚开始还只是“小来来”,每注三元五元,但不到半年,张某赌的越来越大,每个月三四千快的工资,还抵不上其一次在赌场输的钱。为此陶某和女儿(16岁)多次痛心劝阻,甚至居委会多次出面调解,但均无效果。因无处借赌资,张某从2208年下半年开始,将家中的财物变卖成赌资,后来甚至发展到那女儿的学费去赌博。2009年春节期间,张某因聚众赌博被公安局抓获,后被拘留10天。张某获释后,仅仅安分了不到一个月,又开始赌博,每天讨债的人都要上门催要,甚至扬言赌债不还,要让陶家出血。陶女士说自己实在没办法和他过下去了,陶女士想向本栏目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自己起诉离婚的话,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报记者就此问题拨通了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刘亮亮律师的电话,刘律师说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院审理案件时,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应当判决离婚。但是并不是一方有赌博行为,另一方起诉就一定可以离婚,而是另一方要构成“屡教不改”的严重情节,法院才会判离。竟然是“屡教”,至少要教育了两三次以上,并且有证据证明是教育了两三次以上。对于赌博的认定相对也较严格,一般与亲朋好友的“小来来”以娱乐为目的的赌博,若情节轻微,没有给工作,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法院也不会轻易判离。在本案中张某因赌博引发夫妻矛盾,已经构成屡教不改的严重情节,陶某的离婚请求应该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选自廊坊都市报“帮您想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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