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梅律师亲办案例
认定非法拘禁罪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来源:胡雪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30
浏览量:612
认定非法拘禁罪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 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 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 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

  (2)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 很坏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 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应以非法拘禁罪 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坝u不构成犯罪。

  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应严格执行。

  (3)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 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 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 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冻饿 而死,就同时触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杀人两个罪名,应当按照处理牵 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并罚。

  (4)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近年来社 会上出现的因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 为,应视为非法拘禁,不能以绑架勒索罪论处。

以上内容由胡雪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胡雪梅律师咨询。
胡雪梅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117好评数35
  • 服务态度好
天水市麦积区蓝琴大酒店三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胡雪梅
  • 执业律所:
    甘肃昊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5*********55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甘肃-天水
  • 地  址:
    天水市麦积区蓝琴大酒店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