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珅律师亲办案例
房屋出租后承租人没有按照原用途使用,出租人怎样维护权益
来源:王瑞珅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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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情况,个人通过中介将居住用房屋出租给他人,承租人借了房子以后,在里面从事一些经营活动,例如开麻将室,或者经营淘宝店,在里面储货发货。遇到这样的情形,出租人是否可以阻止呢?现行全国性的法律规定中,对出租人的保护仅限于可以要求承租人改正,如果有损失的可以赔偿损失,却并没有规定可以因此而解除合同。但是在上海,市政府发布过地方性规定,明确了如果在房屋出租时约定了用途,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应当按照该房屋本来的性质使用,比如居住用房就应当用于居住,而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如果承租人擅自改变居住用房的用途,出租人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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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瑞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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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东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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