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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挣扎系列之——美梦成真?噩梦醒来!
来源:路永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6
浏览量:567

 婚姻中的挣扎系列之——美梦成真?噩梦醒来!

一、幻梦成真  常某,于2010年在某婚恋网站结识了美丽的梅子,一见倾心,为了追到比自己小17岁的女友,常某天天陪着梅子旅游购物、餐饮消费,出手大方,从不吝啬。相识二个月,常某与梅子到香港,为梅子购买了2克拉的钻戒,并以此作为订情信物向梅子求婚,梅子见常某出手如此大方,也很是感动,不久就催着常某办理结婚手续,在生儿育女、相约终生的誓言中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7天,应梅子的要求,常某将婚前房产过户到了梅子名下,

眼见如此幸福的生活,常某觉得命运女神真是眷顾他,简直是人生美梦,然后果然,这仅仅只是一个“梦”!这样如美梦一般的生活刚刚开始却悄悄的发生了变化。

二、生活的本来面目  房子过户后,梅子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温柔、可爱的她了,找着各种借口对常某恶语相加。常某因工作关系,每月都会出差,出差回来后,梅子根本就不让他休息,都是立即前往各大商场购物消费,常某偶有不满,立即招来责骂,结婚半年后,梅子要求常某为她在南京的父母买套房,同时要求在北京再买套房,现在的房子可以租出去,常某说,这为结婚才新装修的,为什么要换啊,再说,现在生意不好做,何况房价这么高,实在没有买房的必要,就这样,一来二去,房子也没有再买。

这以后,常某的生活就不好过了,无端的责骂、羞辱,甚至被咒“怎么不死了呢”,身上更是常常青一块紫一块,有时连家门都进不去,这时的常某感觉,自己所想的“幸福生活”原来竟是如此不堪。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然后另常某没有想到的是,一次出差后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原来梅子趁她出差,将家中物品搬走,人也不知去向。

    三、对簿公堂  正在常某不知如何找到梅子时,却意外的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梅子已经在法院起诉自己,要求离婚,一并要求将常某“赠”与自己的房产、汽车等归梅子所有。

在法庭上,梅子称:与常某结婚时双方并不了解,并且当时常某也称自己很有钱,而现在常某的经济条件并没有他所称的那样好,自己是被常某欺骗了,而且双方认识的时间比较短根本没有感情基础。常某看到眼前的梅子也是分外的生气,想想自己努力的讨她欢心,然后换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在法庭上,常某向法官出示了相关财产的证据,证明房产、汽车、字画古玩、珠宝首饰等皆是自己花的钱,而且当初为买房子还向姐姐借了不少钱。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是两点:常某买房时向其姐姐的借款是否真实,婚前买车,但车主是梅子对财产性质的确认。梅子与常某对财产的分歧很大,经法官多次调解,都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在调解不成后,于201212月出具了朝民初第(…….)号判决书。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并对相应财产做出了判决。

[律师点评]  本案最终以离婚告终,然后做为本案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我注意到这里有几个问题是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存在的。

婚姻的前提应该是相互的了解,而本案中常某与梅子从相识到结婚仅仅三个月,即没有很好的感情基础,也没有充分的了解对方的人品、财品,这就为日后的离婚留下了隐患。

同时对于财产这一块,不论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经过婚姻后的一些变化,有些财产的性质已经不好确认,并且对于一些财产是否存在也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虽然本案中常某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财产的存在,但对于一些字画首饰因无法证明在梅子处也无法得到法官的支持。

当然,婚姻是美好的,在面对一些家庭问题时,不应指望“离婚”来解决一切,更需要相互之间的尊重与包容,理解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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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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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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