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成刚)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石泉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交通事故中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将“疑难杂”案件和可能引发上访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消化”处理在基层,真正做到“公正调解、握手言和”。
12月以来,在开展人调解工作的同时,石泉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所调处的每一起达成协议的交通事故案件,都要跟踪服务,并组织专人对当事人的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2012年12月调委会共受理申请调解交通事故案件6起,经过调解均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的6起案件现中当事人按照协议兑现履行5起。其余的一起调委会也正在督促当事人积极筹备赔偿款履行协议。
通过人民调解使交通事故纠纷得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调委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优势,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强化调解结案履行率,扎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在全县事故处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