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新驾驶证管理
新的驾驶证管理规定从2013年1月1日实施,变化较大。特此提醒。
一、申请
1、 原则上县级可直接办理驾驶证业务,但具体由各省定。但年检、换、补及提交身体证明在县里没问题了。更方便了。
2、 小车申请年龄为18-70周岁。摩托车等为18-60周岁。中客为21-50周岁,大客为26-50周岁。
3、 终生禁止再取驾驶证的情况:饮酒或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
4、 在暂住地只能申领小车驾驶证。
5、 考试更严了,分为理论、场地及路面实测。且考核标准很严,如有的杆变成了线等等。
6、 科目一证明的有效期是3年,必须在3年内考完2和3.
7、 6年有效期的驾证,每个周期都没满12分,则换发10年有效期的证。10有效期内均没满12分的,则换发长期驾证。
8、 换证,应在期满前90日内申请。
9、 60岁以上只能驾驶小车。
二、管理
1、 记分周期为初领证为形如,而不是年检日。
2、 满12分要学习。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满12分或24分以上,则要加考道路技能考试,且按该准驾最高车型考。
3、 未满12分,但有罚款未交,则记分转下一周期。千万别忘交罚款。
4、 C本上,应每年参加审验盖章。但是否每年交体检证明,则不明确,只是规定申报身体情况,应该不用交。如还是2年一交,这个真的很烦,还不如每年交体检证明。
5、 C以下,但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且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应在本周期结束验本。
6、 60周岁以上的,应每年记分结束30天内提交体检证明。
7、 逾期不参加审验驾车的,可罚200-500元。好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