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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蔡先送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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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方提起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一般是婚姻一方的当事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特别提醒:离婚案件有证据的,要组织相关证据清单,按顺序排好,在杭州离婚案件立案的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被告的户籍信息或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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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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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杭州新台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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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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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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