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成律师亲办案例
持有毒品犯罪的数量确定问题
来源:彭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12
浏览量:738
立案标准 (一)数量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2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一个是数额较大,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数额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伦、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伦、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100千克以上不满5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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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彭成
  • 执业律所:
    广东盟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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