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李明华律师收费标准
来源:李明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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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及攀枝花市的实际情况,李明华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或接受非诉讼委托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10000元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2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 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 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 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 3%—2%
10000000元以上 2%—1%
二、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侦查阶段:3000~10000元;
(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10000元;
(三)庭审阶段:5000~30000元。
三、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8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法律顾问单位收费标准:
(一)党政机关:6000~30000元。
(二)企事业单位:
1、注册资金30万以下:6000~12000元;
2、注册资金30万以上200万以下:12000~20000元;
3、注册资金200万以上1000万以下:20000元~40000元;
4、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40000元~80000元。
(三)各类社会团体:6000~20000元。
五、风险代理:
一般按争议标的金额的30%收取;如有特殊情况的,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六、收费标准上下浮动的情形:
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可在本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4倍。
当事人支付确有困难的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本标准下限的30%。
以上内容由李明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明华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