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屋可以继承吗
来源:肖利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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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的是登记。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屋并未过户到被继承人名下,因此被继承人还没有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就不能将其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由此可见,债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是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的。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拆迁安置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标的为单位将新建造的房产置换赔偿给被继承人,该债权为财产性权利,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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