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利波律师亲办案例
小区住户失窃,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肖利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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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业主失窃而导致的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纠纷,是目前审判实践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物业管理纠纷类型,住户可以向物业公司提起违约之诉,但是物业公司不一定会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该条是法律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卫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住户如果要提起诉讼,还需要提供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判断物业公司要承担的安全保卫义务的范围。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对业主不承担绝对的安全保卫义务,而重在物业公司履约的过程,只要物业公司在合理限度内谨慎地履行了安全保卫义务,即使住户因为遇窃而遭受损失,也可以不认为物业公司的履约行为和损失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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