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孔顺律师亲办案例
我为死刑犯辩护(续二)
来源:江孔顺律师
发布时间: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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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二审法官打来电话,要去领梁某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尽管法官自己也有看法,也认为有疑点。但是,案件还是维持。对我来说,已经问心无愧,可是对梁某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本来满怀希望的梁某,可能只有一次机会了,那就是死刑复核阶段,但愿有一位慧眼视真假的法官,能够抽丝剥茧,发现端倪, *** 下留人。至于无罪,我都不敢想象,那是几乎不可能的,在目前这个刑讯逼供泛滥,有罪推定盛行的年代。 我的认真工作,曾经燃起了梁某生的希望,可是又一次被浇灭了;我的不懈努力,曾经让他的家人看到一丝曙光,可是,他们头上的天依旧是阴沉的;我的慷慨陈词,曾经让受害人家属出离愤怒,这一次他们又可以稍微舒展一下眉头。 我不明白,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同案犯竟然能在抓获的十二个小时后才有了第一次讯问笔录,这十二个小时办案人在干什么;我不明白,梁某说的进入监所的体检记录应当一目了然,为什么不能调取;梁某声称的暴力性左耳失聪为什么不能鉴定,是不能还是不愿、不敢;控方声称案发时段梁某与其他同案犯电话短信联系频繁,为什么不调出当时的短信记录,而仅有通话记录……一连串的疑问谁来排除? 难道真的就像梁某在法庭上向苍天发出的诘问:难道我和受害人是一个庄(秀才庄)的就该死?难道办案人员就不为此思量一番。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如果他是被冤枉的,将如何挽回? 由此我不禁生出一个想法,在复核阶段能不能在为他再做法律援助,再做一次努力,为生命而呐喊,为法律的公平正义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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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江孔顺
  • 执业律所:
    河南天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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