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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何谓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处罚是怎样的?
来源:张荣安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19
浏览量:2082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世界各国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司机酒后驾车有关。禁止饮酒驾车已经成为减少、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国家质量标准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分为以下两档处罚、驾驶营运车辆的予以加重处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世界各国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司机酒后驾车有关。禁止饮酒驾车已经成为减少、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国家质量标准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分为以下两档处罚、驾驶营运车辆的予以加重处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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