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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劳动纠纷开庭小记
来源:李志才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06
浏览量:875
      今天是审理原告吴**与被告****局劳动合同争议一案。经过4个多小时的开庭下来,我的脚冻得实在是受不了,但还是一直在坚持,直到法官自己讲由于时间关系,本案延期审理,才收官。在答辩中本律师提出三个观点:合同的主体有问题,作为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与原告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第二、本案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就直接开庭审理劳动争议,在程序上不合法。第三仲裁时效是一年。本案是2009年11月就发生劳动争议,一直到现在才起诉。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按照正常程序出示证据和质证,辩论,法庭调查,走到法庭调查时,发现原告的思维有点混乱,一时讲不清自己什么时间没上班的?情绪很是激动,说干了二十年就被干掉啦,一直不服气。
     作为被告律师如果继续强势下去会给原告认为是帮凶。此时我降低啦语调说:“原告,我申明一点,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我的立场是站在被告的立场出发,不代表我本人观点,相反我同情劳动者,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每个法律工作者的义务,但我们要有证据,要有依据。”原告很茫然的看着我,我第一次发现劳动者的眼光是那么的无助。早在10多年前,我也是一名普通的打工者,没有社保,没有休息,没有保障,更没有自由,加班都是很平常的事。更为荒唐的是我在深圳每天上班12小时后,才算加班。没有补贴,烧伤后都是自己出的医疗费。但现在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都在增强,他们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他们有勇气。我们输在没有勇气。
      庭审结束后,原告要求撤诉,但我没有一点喜悦。相反是一份承重,我是维护了谁的权利。劳动者那么的无助,他们是弱者,但用人单位很高兴,官司赢啦。其实,输赢只是相对的,单位赢了,但输掉的是用人的凝聚力,输掉的是大气和度量。劳动者输掉啦,但他赢得了自尊。赢得了勇气,赢得自己,他还有机会。
    想想这个社会,一时的输赢又算得了神马。几度的沉浮,几度的失去和拥有,唯一不变的仍然是自己。珍惜拥有的,忘掉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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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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