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阅过本人劣作,来电。先扬后抑,点出种种弊病,情真意切,字字珠玑。毕后,问我是否校对再三?无言以对,汗颜万分。羞愧之余,“责任”二字叩问于我,彻夜难眠。
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古人的至高责任感与人格修为,怎不令人折服?
近日,研习刑辩大师精品。折服于张思之律师,其思维严谨,用语精准,谦逊而正气浩然;折服于陈有西律师,其功底扎实,辩词大气磅礴;折服于斯伟江律师,其知识广博,勇气与智慧有加。天下可为师者何其多?
曾有律师言,学习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为全体律师,为全所同事,为当事人,为自己。唯有功底扎实,方能交出质量上乘的答卷。
面对当事人的百般信赖,常常扪心自问,拿什么奉献?期盼着:实体法融会贯通,程序法运用自如,证据理论运用于实践,实务操作技巧真正掌握,而又具备法律服务相关领域的知识。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最起码的执业责任与操守。
服务态度,有时可能比法学功底、执业经验更重要。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讼业务,决定成败的环节较多,每一个细节都需要律师的高度关注,万万不可轻视。
在美国,上至总统,下至基层政府长官,有多少律师同仁?在其他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参政同样大有作为。
我国已由人治走向法治。依法行政,应有律师的声音乃至呐喊。同为律师,当有参政议政的勇气与底气,当为构建和谐社会、普及法律、推动科学立法、促进公正司法尽力。面对邪恶,应有勇气与其博弈。
顾炎武《日知录.正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法治进步,律师任重道远。
作者:倪明学
2012年11月15日